2月6日,國家稅務局連續(xù)發(fā)布了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的三個公告,2月7日,財政部副部長明確表示允許直接向醫(yī)院捐贈,且享受稅收優(yōu)惠。防控疫情,捐贈稅收政策究竟有哪些調整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財政部副部長講話表示鼓勵社會各界捐贈
2月7日上午,財政副部長余蔚平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可以允許直接向醫(yī)院捐贈,對于接受捐贈范圍也會有所擴大。如果企業(yè)及個人進行公益性捐贈,則可享受全額扣除的稅收優(yōu)惠。對于個人補助獎金等方面,免收個人所得稅。捐贈貨物相關增值稅及消費稅也給予免征。
二、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fā)布支持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
第一,企業(yè)及個人若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相關途徑進行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捐贈,那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上,可以進行全額抵扣。
第二,單位及個體戶進行公益性的無償捐贈(包括自產、委托加工、購買的貨物),或者是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yī)院直接捐贈,其相關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免征。
小編有話說:疫情當前,以上鼓勵社會各界捐贈的稅收政策調整,更深的涵義在于國家對于疫情防控工作尤為重視,共同攜手抗擊疫情,相信難關一定會過去!春暖花開一定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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