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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有什么區(qū)別

2020-05-15 16:50  責編:哪吒  瀏覽:3524
來源 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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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該是在很多公司都會發(fā)生的,那么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呢?如果大家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就和會計網(wǎng)一起來學習吧!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有什么區(qū)別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國稅函〔2009〕90號)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這樣購買方就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了。

注意事項:

1.納稅人根據(jù)自己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放棄減稅,一旦放棄減稅,36個月內不能再申請減稅;

2.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跟納稅人銷售舊貨不一樣,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怎么繳稅

如果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稅率按3%減按2%征收)

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根據(jù)(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應區(qū)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4.一般納稅人(原營業(yè)稅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xiàn)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zhí)行。

以上就是有關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有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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